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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缓刑期间再醉驾 屡教不改拘役6个月
2019-12-10 09:33 来源:新安晚报作者:李政平

酒后驾车累教不改,12月5日,宿松县一男子因醉驾缓刑考验期间再次醉驾,犯危险驾驶罪,被当地法院撤销缓刑,与其前危险驾驶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6个月,罚款20000元。

该男子名叫吴某红,现年51岁,从事个体养殖业。2019年7月16日20时许,吴某红在酒后驾驶摩托车外出途中被宿松县交警四中队查获。9月3日,吴某红因危险驾驶罪被该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缓刑考验期间,吴某红抱着侥幸心理,继续酒后无证驾驶车辆。10月10日20时30分许,吴某红在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城区人民路时被交警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64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

12月4日下午,吴某红被警方送进当地看守所开始服刑。在跨进看守所大门的那一刻,吴某红流下了悔恨的泪:“是侥幸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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